比亚迪宋Ultra新车交付没有做PDI检测报告
- 投诉编号:【1813987】
- 投诉时间: 2026-10-30 16:39
- 投诉品牌: 比亚迪
- 投诉车系: 宋Ultra
- 投诉车型: 2026款 EV 710KM 超越型
投诉内容


于2026年全款向贵司购买比亚迪宋UltraEV710超越型新车,整车出厂日期:2026年08月07日,购车全款:182999元,裸车价:181900元,另支付上牌服务费1000元、充电桩服务费99元,所有款项已全额付清。现因贵司存在合同订立过错、车辆严重质量缺陷、拒不交付合格商品、拒不完成合法交付手续、拒不退款等多项根本违约行为,本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六百零四条、第六百一十条之规定,正式通知解除双方车辆买卖合同,具体事实与理由如下:一、贵司订立合同存在过错,合同信息不实、未经本人确认本人签署的购车合同中,预留联系电话并非本人手机号。该错误号码为贵公司未经本人许可、未经本人确认、私自擅自填写,并非本人提供、本人也从未认可。贵司在缔约过程中未尽基本审慎义务,擅自篡改、填写消费者信息,属于缔约过错,严重影响合同真实性、合法性与沟通有效性。二、车辆至今未完成任何出库、交接、验收交付手续(核心关键)自全款购车至今:1.本人从未签署车辆出库单、新车交接单、验收确认单、交付确认文件;2.贵司未交付三包凭证、未交付完整PDI检测报告、未完成正式车辆交付流程;3.车辆长期存放于贵司店内,车辆保管权、控制权、风险责任全程由贵司承担;根据民法典规定:标的物未正式交付,毁损、瑕疵、质量不合格风险全部由出卖人(贵司)承担。本案车辆从未完成法律意义上的交付,三包60日/3000公里规则对本人完全不适用。三、案涉新车存在动力电池严重质量缺陷,属于不合格商品本人全款购买的是全新合格、标称CLTC续航710km的全新商品车,但车辆实际现状严重不符合
投诉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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