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利银河星舰7出现严重安全性能故障
- 投诉编号:【1680850】
- 投诉时间: 2026-06-09 10:30
- 投诉品牌: 吉利汽车
- 投诉车系: 银河星舰7
- 投诉车型: 2025款 120km 领航版
投诉内容
(一)购车基本情况及三包状态:投诉人于2025年5月28日在被投诉人一处购买由被投诉人二生产的“2025款吉利银河星舰7领航版“乘用车一辆。购车至今,投诉人始终严格按照操作规范驾驶并按时保养,车辆无任何私自改装、无交通事故及人为损坏。截至本投诉书出具之日,车辆行驶里程仅为19033公里,完全处于法定的“2年或5万公里“三包有效期内。(二)车辆存在严重安全性能故障,危及人身财产安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LCC(车道居中辅助)、ACC(自适应巡航)、AEB(自动紧急制动)及AutoHold(自动驻车)等核心主动安全系统频发持续性、顽固性故障,具体表现为:1、纵向控制严重失控:开启智能巡航设定70km/h行驶时,车辆在下坡路段会无故自行加速至80-100km/h,系统完全丧失限速与控速能力。2、主动安全系统失效:当前方存在障碍物或车辆时,系统不预警、不减速、不制动,AEB自动紧急制动功能完全失效,极易引发高速追尾等重大交通事故。3、驻车制动功能失效:车辆停稳且AutoHold功能激活状态下,松开刹车踏板车辆即刻发生溜车,存在极大的碰撞风险。依据GB/T43388-2023《家用汽车产品严重安全性能故障判断指南》之相关规定,上述故障具有突发性(无法预见)、不可控性(松开刹车即溜车)、后果严重性(高速追尾),已明确构成法定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三)多次维修未果及经营者三包违规事实:针对上述同一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投诉人已累计向被投诉人一送修三次,但故障至今未能排除:2025年8月23日(首次报修):门店仅对车机系统进行恢复出厂设置操作,且拒不提供正规维修工单(该行为严重违反《三包规定》第十七条关于维修记录存档的法定义务),但相关进店登记及沟通聊天记录可证实此次检修事实。2025年9月30日(二次报修):门店更换了前视智驾感知摄像头等核心硬件,故障未排除。2026年5月24日(三次报修):门店未排查出故障根源,按厂家方案完成整车软件升级,故障仍未排除。截至目前,案涉严重安全性能故障历经三次实质性维修,未能彻底消除故障。(四)法律依据: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家用汽车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2次修理,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本案中,涉案车辆的LCC/ACC/AEB系统失效属于典型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系统复位、软件升级、更换硬件等均属于实质性的维修手段。该车针对同一致命故障已累计实质修理三次,且在两次实质性(有工单)维修后仍未排除故障,完全符合法定退换车条件。
投诉回复
吉利汽车厂家回复:收到贵网转发的投诉后,我司已安排相关部门对客户反馈现象进行核实,后续将持续关注处理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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