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奔驰EQC经销商不履行三包义务
- 投诉编号:【1595545】
- 投诉时间: 2026-02-10 14:56
- 投诉品牌: 北京奔驰
- 投诉车系: 奔驰EQC
- 投诉车型: 2020款 EQC 400 4MATIC
投诉内容


本人于2022年4月购买了eqc400的试驾车,购买至今车辆频发质量问题。2024年至今已更换过两次电机硬件;因玻璃水管破裂导致车辆车舱内泡水,引发行驶中失去刹车系统,进店维修两次;2026年1月13日车辆出现电池故障,开至售后检测后,被告知系电池硬件损坏导致,需拆卸电池返回厂家检测,预计耗时三个周至一个月。车辆于2月6日下午交付,维修时间累计23天21小时。维修期间,本人曾多次要求修理者提供备用车或交通费用补贴,但修理者明确表示不予提供,该行为直接违反国家法规。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三章三包责任的第二十一条,家用汽车产品在包修期内因质量问题单次修理时间超过5日(包括等待修理零部件时间)的,修理者应当自第6日起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向消费者支付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修理者此举严重侵害了消费者权益。其次,车辆维修后,行驶续航里程大幅度缩水,由之前的415公里下降至300公里,充电度数也未达到维修前的标准。经查询得知,此次维修中,修理者擅自升级了电池软件系统并进行软件锁电,该行为完全侵害了消费者权益。本人诉求:1、补偿车辆送修期间23天的交通费用;2、恢复此次电池故障维修前的电池软件系统,还原车辆原有续航里程及充电量;3、要求厂家及售后延长车辆三包期周期。
投诉回复
北京奔驰厂家回复:您好!您反馈的信息我们已知悉,并会尽快安排相关部门跟进处理,厂家也将持续关注后续处理情况。若您对此有其他疑虑可随时联系授权经销商沟通或者致电奔驰官方客户服务热线4008181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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