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瑞瑞虎8 PLUS鲲鹏e+售后维修使用副厂件
- 投诉编号:【1482394】
- 投诉时间: 2025-08-16 17:04
- 投诉品牌: 奇瑞汽车
- 投诉车系: 瑞虎8 PLUS鲲鹏e+
- 投诉车型: 2022款 PHEV 1.5T 风范e+
投诉内容
2025年1月9日,车主驾驶车辆在鹤壁市淇滨区钜桥镇多乐亲子乐园对面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前保险杠、下保险杠饰板及右轮眉损坏。经保险公司定损,事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车主于2025年1月15日12时30分将车辆送至被告处维修。鹤壁凯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承诺使用原厂配件并定损:维修前,车主明确要求4s必须使用原厂配件,工作人员口头承诺“按保险公司定损的原厂件标准更换”,并于当日完成定损。保险公司核定换件金额为1348元、工时费938元,总赔付金额2245元(扣除残值41元),20525年1月19日17时08分,车主到店取车时,要求查看维修清单及配件来源凭证,售后人员以“清单已交经理,明日提供”为由拖延。次日(1月20日)中午,车主再次索要维修清单,工作人员仍声称“找不到清单”,此后车主多次通过电话、微信联系被告(含向奇瑞汽车官方400热线投诉),鹤壁凯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始终以“清单遇失”“系统故障”等理由拒绝提供,截至(2025年8月16日)仍未履行信息公开义务。4s店行为构成消费欺诈:作为专业汽车销售服务企业,明知原厂配件与非原厂配件的质量差异及市场价值差异,仍在承诺使用原厂件的情况下故意使用非原厂件,屈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造成车主损失:非原厂配件存在质量隐患(如耐用性差、密封性不足等),可能导致车辆后续故障频发;且因使用非原厂配件,车主无法享受奇瑞官方质保服务,车辆价值已因非原件贬值。
投诉回复
奇瑞汽车厂家回复:“接到贵网反馈的客户信息后,我司非常重视:据我司鹤壁凯鑫4S店反馈:已及时联系客户邀约进站处理。具体车辆问题,会积极排查处理。我司会继续做好对该车的跟踪服务,为客户提供周到的售后服务和保障。同时也非常感谢客户对奇瑞汽车的关注和支持,衷心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