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汽车投诉>正文

华晨宝马5系新能源停放时动力电池自燃

  • 投诉编号:【1169858】
  • 投诉时间: 2024-04-30 10:11
  • 投诉品牌: 华晨宝马
  • 投诉车系: 宝马5系新能源
  • 投诉车型: 2019款 530Le 先锋版

投诉内容

(一)购车事实2019年6月,委托人贵司购买了宝马牌/BMWBMW7201EMHEV插电式混合动力轿车,购置价格为人民币480526元。(二)事故发生及认定事实2023年9月29日2时38分许,该车在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宝安大道沙井水源居一栋前停车场发生自燃并引起火灾,该车车辆底部贴近电池部位烧毁,该车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已经无法使用。2023年9月30日,深圳市宝安区消防救援大队作出深宝消火认简字[2023]第0036号《火灾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对起火部位及原因认定为“起火部位为宝马车底部,起火点为该车动力电池,起火原因为电池故障引起“。(三)质量缺陷事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3年10月30日发布《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召回部分国产及进口汽车》,官方文章载明:“一、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自2024年1月12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17年12月11日至2019年12月7日的部分5系插电混动汽车,共计41446辆。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高压蓄电池的双电池单元模块由于设计原因,其内部电芯可能发生相对位移,造成绝缘故障。此时高压系统会关闭并亮起故障灯及弹出故障提示信息,但发动机可以正常工作。极端情况下,如果电芯与蓄电池壳体发生接触,则无法排除发生热失控的风险,并且故障后车门是无法打开的,最终砸开窗户灭火,存在安全隐患。“从上述官方文章可看出: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等生产的生产日期在2017年12月11日至2019年12月7日的部分5系插电混动汽车电池具有严重的质量缺陷。贵公司销售粤B.FE2718宝马车辆购置时间、车辆品种与召回车辆生产时间、车辆品种相吻合属于上述应召回车辆,存在严重的质量缺陷。(四)销售的宝马车辆因质量缺陷发生自燃,已经造成巨大的损失,初步核算,直接车辆价值损失为480526元(按照车辆购置价) (五)厂家交涉6个多月目前没有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投诉回复

华晨宝马厂家回复:您好!感谢您反馈的投诉信息。我们已将相关信息转达给相关授权经销商,如果您对授权经销商的解决方案有异议,可以致电宝马客户服务中心400-800-6666,宝马会积极监督/协助授权经销商合理、合法地解决您反馈的问题,也会视具体情况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客户满意度一直是宝马的长期追求,我们也在不断提升服务,以期让您用车无忧。祝您生活愉快!

发表我的评论

提交评论
0/500 字

网友评论

解决方案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