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汽车投诉>正文

长安跨越星V7 EV充电功率与厂家宣传不符

  • 投诉编号:【1086446】
  • 投诉时间: 2024-01-08 19:11
  • 投诉品牌: 长安跨越
  • 投诉车系: 跨越星V7 EV
  • 投诉车型: 2023款 251km 对开门 旗舰型 6座

投诉内容

2023年11月3日,佛山长安跨越新能源汽车品牌销售员以微信消息方式发送了长安跨越星V7 EV车辆详细参数给本人,11月5日下午去店里看车,但无客运版,于是销售以货运版做了车型介绍,并表示除了车辆手续和后面窗户不一样,其他都一样,问到其充电情况时,其明确表示该车配备快充接口和慢充接口,并且随车配备了一个最大功率3.3kw的慢充充电器,只需要家里有16A的三孔插座、4平方以上的电源线且接地良好即可在家充电,无需去商业充电站付费高价充电,但是时间比较长,需要13多个小时才能充满,如果家里有固定停车位的话可以自行购买大功率的慢充充电器,车辆最大支持6.6kw的慢充功率,以前的客户也有买了的。我在京东、淘宝、咸鱼电商平台上搜索了之后发现不论是比亚迪、吉利、奇瑞、理想、蔚来等汽车品牌,还是星星、公牛这类第三方品牌提供的家慢充充电桩功率均为3.5kw、7kw规格,于是和该销售进行确认,其表示7kw可以使用,向下兼容6.6kw的,于是我在咸鱼电商平台购买了星星品牌7kw充电桩。11月6日该车客运版现车到店,该销售员只确认了货箱长宽高尺寸比之前发送的资料长度更长以外,并未对慢充功率、最大载重和轮胎尺寸参数调整事项作出说明,于是我于11月10号以微信支付方式支付购车意向金¥1800元,便在4S做贷款预审,12月8号到门店提车,销售员有没有说这三个重大参数的有变更,合格证当时并未给我,而是第二天顺丰快递过来的12月17号充电桩安装完成之后对车辆进行充电,发现车辆最大充慢充电功能只有3.3千瓦,致电长安汽车技术部,提供该车的车辆识别代码之后确认改车的慢充最大功率只有3.3千瓦。4s销售员答复是厂家更改参数没有通知到他们。不同意退车1、事实是该车之前销售的货运版慢充功率确为6.6kw,2、现车到4S店后,销售人员有责任确认车辆参数并如实告知消费者,随车合格证和说明书有车辆参数信息(提车当天4S并未提供合格证,而是第二天以顺丰快递的形式寄过来)4S店第一次发的车辆参数配置信息截图。

投诉回复

长安跨越厂家回复:尊敬的客户您好,您反馈的问题长安跨越已经收到,并已协调您车辆所在地的负责人积极处理,同时我们也将密切跟进处理过程。为更快速跟进和解决您的车辆问题,后期您可以直接拨打长安跨越服务热线400-99-22286咨询,谢谢。

相关投诉

发表我的评论

提交评论
0/500 字

网友评论

解决方案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