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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克03新能源经销商涉嫌虚假报价

  • 投诉编号:【450913】
  • 投诉时间: 2020-03-06 21:00
  • 投诉品牌: 领克
  • 投诉车系: 领克03新能源
  • 投诉车型: 2019款 1.5T PHEV Pro

投诉内容

1.整个纠纷的经过及细节本人于2020年2月29日下午16:00左右在杭州领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预定了一台领克汽车,并签订了一份车辆预定合同,按照要求缴纳了5000元的定金和199元的厂家活动参与费用。在签订合同之前无论是当面介绍,还是微信沟通都宣称的是免费上牌,但是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多出上牌费1000元整,针对免费上牌提出异议,销售给予的解释是上牌费是厂家统一方案,并不是他们决定的,现在活动给你减免掉这笔费用,等于是免费上牌。次日,透过之前接触的另外一家4s店得知上牌费并非厂家统一方案,另外发现销售所谓的厂家其它活动细节也存在出入,于是我便通过微信向领克中心4s店销售提出报价质疑,包括所有的营销活动报价和上牌费问题,怀疑自己在整个营销及签订合同过程中遭受到了欺骗。领克中心4s店销售直接表示对方4s店属于为了达到竞争目的虚假报价,并主动提出如果我能够按照对方4s店所报价格及内容签订真实合同的话,主动退还定金。于是我在2020年3月1日中午11:30左右前往杭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预定合同,并在当天下午15:30左右前往杭州领克中心,按照杭州领克中心4s店要求出示了合同原件。基于之前的退定承诺,我要求杭州领克中心4s店履行承诺退还定金,但是杭州领克中心4s店销售出尔反尔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还定金。后续我多次到店进行协商,但是经过多次沟通依然拒绝退还定金。另外,签订的定金合同发现经销商的主联和客户的副联达成协定内容不一致,缺少了关键成交车价金额,以及承诺的相关保养优惠。2.其它说明1)在整个纠纷过程,我并没有主动提出过要求退还定金,只是在了解到事情有出入,向领克中心提出了我的疑问与质疑,希望给予一个合理的解释,是主动提出的可以退定,后期的退定诉求是要求履行承诺,这个在附件中完整的聊天记录都有佐证。2)关于和萧山4s店签订的销售合同并非出于我个人意愿主动签署,是提出的退定条件,签署额外的第二份合同完全为了要求证明我的质疑而提供的凭证,这部分通过聊天记录也可以证明。3)关于和领克中心所签署的销售合同,主副联的关键信息为什么会不一致?为什么关键的车价成交信息和承诺的优惠信息缺失,销售合同都是复写纸设计,但是关于这两条信息客户联一点痕迹都没有,我怀疑领克中心在签署时就对合同文本做了手脚,这本身就是一种合同欺诈行为。4)聊天截图中的语音文字均来自于微信官方的“语音转文字”功能,如果需要听取真实微信语音的话,我愿意当面进行语音播放。3.个人诉求要求领克中心履行其主动提出的退定承诺,如数返还我的定金和厂家活动费用,共计5199元。

投诉回复

领克汽车厂家回复:2020/3/8收到贵网转发的投诉后,我司已安排相关部门对客户反馈现象进行核实,后续将持续关注处理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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