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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名爵MG3在质保期内拒绝质保

  • 投诉编号:【52653】
  • 投诉时间: 2014-04-01 22:45
  • 投诉品牌: 上汽集团
  • 投诉车系: 名爵3
  • 投诉车型: 2011款 1.5 AMT 精英版

投诉内容

本人2012年5月购入MG3AMT1.5一辆,目前行驶里程约为3.5万公里。在此期间变速器不定时出现脱档故障,每次故障出现,本地经销商都以电脑刷机作为修理手段。直至2014年3月30日,该故障再次发生,汽车只能一档行驶,无法升档。电话至本地经销商,拖至维修点。之后告知,为变速器故障,需更换线速及制动开关,材料费及工费共计八百余元。但由于购车后没有在4S点保养,因此需要自己承担费用。而后致电上汽,同样被告知需自行承担费用。因工作需要用车,因此自费修理此故障。在取车过程中,发现消音管中段锈蚀严重,询问本地经销商是否可以更换,回答是等掉了再换,但由于本人已脱保,届时更换也需要自费。本人对上汽的此服务表示十分不满。1.MG3的质保期限为三年6万公里。虽然上汽在保养手册中表明要在指定4S店保养,但消费者购买的是汽车本身,对汽车本身质量的保证是汽车制造商销售方必须尽到的义务。而非强制消费者捆绑消费后才能换得的服务。消费者有选择消费的自由,何处保养是消费者自身的权益。如果汽车制造商,销售方认为是消费者在非指定维修点保养导致车辆故障,那么请举证说明。如若不行,请提供质保。2.消音器锈蚀会导致脱落。这是显而易见的故障,为何不在故障发生之前予以处理,而非要等到故障发生后才处理。如若故障发生导致事故发生,所产生的损失又该谁来承担。并且消音器锈蚀显然是车辆本身先天性的故障,而非在非指定维修点保养而导致的故障,为什么不能承担质保?

投诉回复

厂家回复:我司已与客户取得联系,对车辆情况进行了沟通解释,售后服务中心后续会再约客户进站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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