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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现代索纳塔领翔自燃

  • 投诉编号:【7126】
  • 投诉时间: 2011-10-17 11:46
  • 投诉品牌: 北京现代
  • 投诉车系: 领翔
  • 投诉车型: 2009款 2.0L 自动 GLS

投诉内容

当事人于2010年1月23日购置北京现代牌轿车一辆。该车于2011年2月21日(冬季)凌晨1点55分许发生自燃(自燃前停放约2天)。事发后,消防部门出警扑灭火灾,并出具了《出警证明》:明确“小轿车不明原因起火”;有关部门出警后,确认非刑事案件,未出具任何材料。当事人就车辆自燃一事,将事故车辆的经销商、制造商诉至法院,请求赔偿购车款,法院以合同纠纷的案由受理。诉讼期间,经物证权威部门提取车辆右前胎和发动机下的残留物,经检测未发现“常见助燃剂成分”。法院认为,该鉴定结论不足以证明车辆自燃是由于车辆自身的质量原因造成的,故此,再次委托相关鉴定部门对车辆是否存在质量问题进行鉴定。目前的情况是鉴定部门需要消防部门出具正式的出警报告方才鉴定;而消防部门就此报告不予出具,处于僵持阶段。鉴于上述事由,代理律师认为,车辆自燃的原因无外乎自然界原因和人为原因两种。有关部门没有作为刑事案件立案,说明不存在人为原因;事发当天正处于冬季,并且天气状况良好,因此,不存在自然界因素;况且,事发前车辆停驶将近两天,由此推论,自燃是由于车辆自身潜在的质量缺陷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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