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车辆发生事故后被4s店拖走,后来定损为不维修定报废。但4s店不让拖车公司拖走,要我交保险赔付总金额的10%给他们才放行,说是“服务费”。请问这样合理吗?这笔费用谁规定的?事故当天违章费以及拖车费都是我自己支付的,没有让任何人垫付任何费用。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建议说明具体情况或者联系当地消协进行协商或者在车质网进行投诉。
版权声明|关于我们|联系我们|诚聘英才|友情链接|意见反馈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9号|京ICP备15019238号-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9695号
投诉服务热线:400612365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10-65993545-8019 jubao@12365auto.com|车质网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