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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十一实施 修复车按标准出售

来源:中国广播网时间:2013-08-12 14:42作者:满朝旭编辑:杜宇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10月1日我国将正式实施《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也就是俗称的“汽车三包”。国家质检总局昨天举行媒体通报会,就公众关心的问题做权威解读。

  所谓的“汽车三包标准”就是《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件种类范围及三包凭证》国家标准,这部标准将发动机、变速器、制动系统、转向系统、车身、前后桥等主要零部件划定为“三包”范围,于是有公众担心了,一辆车有上万个零部件,只有这些算三包,其他零部件出问题了就不管修了?对此,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汽车专家吴友生回答了这个问题:

  吴友生:回答肯定不是的。汽车身上所有的零部件都在三包范围内,除了易损耗件之外,其他的所有零部件的包修期都是三年或是六万公里。如果没有汽车三包标准,比如有一些企业将大量本不属于易损耗件的零部件把它列为易损耗件,厂家这样做的结果基本上就等同于是缩短了汽车三包有效期或者包修期,规避了部分三包责任。

  汽车三包规定一朝落地,“修”好说,疑问最多的是换和退,有车企反映:

  车企:因为当中发生很多的税费、购置费也好,很多上牌费也好等等,这些东西国家最好要有一个窗口一下子能够办理掉。

  购车过程中是有很多的税费发生,而且一旦退换,保险也是个问题,对此吴友生表示,目前确实没有统一窗口一次解决这些问题,但是可以到不同部门分别办理:

  吴友生:关于税费和保险这些费用,它涉及的部门是不同的,应该是分别去办理的。对于保险费的问题,这个车退车的时候它应该是能够退还保险费的,扣除手续费之后。保险责任开始之后,要把一段时间保险责任所发生的费用扣除,剩下的可以退还的。关于税费的问题,因质量问题退车的,已缴税款每满一年,扣减百分之十计算退税额,未满一年的,按已缴税款全额退款。

  汽车质量问题,究竟是由于消费者使用不当、还是产品质量不过关,是最扯皮的问题。有经销商就提出过这样的疑问:

  经销商:客户要退换车,可能我们会认为这个车完全可以修好,谁来界定这个车的状况是否符合退车条件?

  “三包”规定,质检部门可以组织三包责任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专家库,目前《家用汽车三包信息和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管理办法》已经出台,但是有业内人士表示,专家的背景多多少少都是出身产品部门,和主机厂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所谓专家做出来的鉴定应该如何让人信服的?对此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主任陈玉忠做了说明:

  陈玉忠:公开征集,同时要求各地方质检部门,严格审查,具体的三包争议出现以后我们的相关的争议机构去处理,那由他来选择专家的时候,我们有要求,光业务满足还不行,这个专家跟我们相关的争议双方的利害关系要进行检查,就是没有利害关系。

  而对于车企来说,如果有问题的车退回来的话,是不是修复还能到市场上卖?

  陈玉忠:修复之后,可以按二手车进行销售的,但是按照我们三包规定在再次销售的时候,应该向购买者明示该车为三包退换车,而且要说明退换的原因。

  国家质检总局表示,8月到9月完成汽车三包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的组织申报、遴选、培训和聘用,8月中旬负责三包信息管理的汽车三包网将正式投入使用,同时汽车企业将有一个月的时间完成汽车三包信息的备案,9月底前正式实施汽车三包规定的所有准备工作全面就绪。

  “汽车三包”明确十月实施,引起各媒体高度关注。《经济日报》指出,汽车是技术集中度极高的产品,一辆小轿车由上万个零件组成,“故障举证难”、“鉴定难”,巨大的成本导致汽车退换极其复杂,“汽车三包”酝酿近十年迟迟无法实施。

  《新华每日电讯》看到,汽车三包一头连着消费者维权的利益,一头关系到生产者的质量保障能力,还与汽车经销商售后服务维修能力密切相关。它既是足以撬动整个产业、消费链条良性升级的支点,也是各方利益纠结缠绕的难点,更是从汽车大国向汽车强国转变升级的重要发力点。汽车三包的实施是中国汽车消费者回归“上帝位置”的一次纠偏,是消费者在民生消费领域重获尊严、汽车产业担当责任的一次重要调整。

  《现代物流报》强调,汽车三包会促进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把质量看做生命。增加相应的一点成本对于培育中国汽车产业的信心和信誉是事半功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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