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行业>正文

菲斯科未提前通知裁员 遭遇集体投诉

来源:环球网时间:2013-04-08 15:29编辑:姚程烨

  美国《汽车新闻》4月6日消息,菲斯科(美国电动汽车制造商)因未能提前通知员工解雇的消息在美遭遇投诉。

菲斯科电动车卡玛

  菲斯科汽车公司解聘了其75%的员工,数小时后便遭到投诉,被解雇的员工指控该公司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要求,没有事先通知就大规模裁员。

  当地时间4月5日上午8:30左右,资金短缺的菲斯科公司解雇了大约160名员工(其员工总人数约为210人),解雇员工陆续离开设在加利福尼亚州阿纳海姆(Anaheim)的公司总部,一些人提着箱子,许多人手中拿着白色信封。

  《汽车新闻》在菲斯科总部外采访了几位菲斯科前雇员,说他们除了得到一些假期补偿外并没有得到离职金。

  根据4月5日在加州圣塔安那市美国地区法院提起的诉讼,菲斯科未能按照美国工人调整与再培训通知法案(该法案又被称为WARN法案)的要求,提前至少60天通知其解聘员工终止合同。该诉讼还表示,菲斯科也未能支付员工解雇60天后应该得的工资和其他福利。

  诉讼指控菲斯科违反了联邦WARN法案和加州的WARN法案。此案由法律事务所Outten & Golden LLP发起,它代表了原告Sven Etzelsberger-前菲斯科的员工和其他“处于同样境遇的前菲斯科员工”的利益,目前正在申请集体诉讼。

  8月, Outten & Golden从一个类似的诉讼中赢得价值350万美元的报酬,该诉讼是针对去年破产的Solyndra的(它是政府资助的太阳能电池板制造商)。

  因菲斯科对这次解雇未能通知国家就业发展部门、当地劳动力投资委员会和两个阿纳海姆和奥兰治县的最高民选官员,违反了加州劳动法。

  寻求损害赔偿

  该诉讼称, 员工有权得到一笔不定额赔偿, 菲斯科因违反法律还会受到近500美元每天的民事罚款。根据WARN法案,该诉讼也会为解聘员工争取相当于60天的工资、红利以及其它应得的利益。菲斯科对这次诉讼并没有立即发表评论。

  根据1989年的联邦法律中规定的政府指导方针,WARN法案中的60天通知要求称“摇摇欲坠的公司”和“无法预知公司情况”的公司不受此条款约束,但雇主必须证明公司具备上述条件时才生效。

  今天一位消息人士向路透社透露,菲斯科将保留约53名高级经理和高管, 主要是为该公司资产追求买家。另一位不知名的员工向《汽车新闻》证实了财产数额。

  裁员发生在菲斯科员工3月22日休假后4月1日返回工作后不到一个星期。菲斯科还需要偿还四月底就要到期的美国能源部1.93亿美元的贷款。

发表我的评论

提交评论
0/500 字

网友评论

更多>> 专栏·评论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