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鹏P7厂家工作人员不解决问题
- 投诉编号:【695002】
- 投诉时间: 2022-01-18 10:36
- 投诉品牌: 小鹏汽车
- 投诉车系: 小鹏P7
- 投诉车型: 2020款 670N
投诉内容
我的车辆因事故在4s店维修,修好之后现在无法正常提车。和客服沟通后也得不到一个合理的赔偿。起因就是小鹏总公司和人寿总公司签了一个全国性质的合作协议,并且已经在2022年元月份开始生效了,但是不包含河南地区,这是对广大河南地区车主的不公平对待。
投诉回复
小鹏汽车厂家回复:您的信息我们已经收到,我们将尽快安排人员帮您核实处理,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