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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欧尚A600经销商将维修过的车进行销售

  • 投诉编号:【354988】
  • 投诉时间: 2019-03-12 00:45
  • 投诉品牌: 长安凯程
  • 投诉车系: 长安欧尚A600
  • 投诉车型: 2017款 1.5L 手动 智联型

投诉内容

2017年11月18日,我到贵州公司购车,其员工陈某介绍至贵州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选购,当时员工黄某了解我需求后,向我推荐了长安欧尚汽车,并表示该车是全新车,还有包含首保在内的五六次免费保养。成交后当日付款5.6万元至贵州,发票开在别人名下。11月29日,2018年3月25日,车辆行驶里程达到4447公里时,我将汽车送到贵州公司4S店进行首次保养,4S店工作人员说无法查到该车信息,不能进行首保。我当即打电话给贵州员工黄某,质问问什么不将我购车信息报至4s店,便于免费保养维护。黄某说他忘记了,并承诺协调4s店免费首保。2018年11月,我发现在驾驶该车高速行驶时,中控屏幕出现多次断电,甚至夜间行车大灯突然熄灭,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便于2018年12月1日将车送到4S店进行二次保养,顺便检查中控屏幕和大灯断电原因。但4s店员工告知我,该车第二次保养是自费,只享受首保免费。我立即致电黄某,质问问什么购车时承诺的五六次新车免费保养不兑现?黄某回答该车只能享受首次免费保养,其他保养需自费。我觉得受到贵州员工黄某欺骗,便现场要求4s店调阅所购长安欧尚汽车的维修记录。我查阅4s店维修记录,发现在我购买前,该车有两次维修记录。第一次是在我购买日(2017年11月18日)前的2017年10月18日,由送修人花溪分公司送至该4s店进行过维修,更换了前保险杠上进风格栅饰件,是自费,支付了工时费¥200.00元、材料费¥305.00元;第二次是在2017年11月14日,由送修人花溪分公司送至该4s店进行过维修,更换了中央显示屏总成,是索赔。2018年12月6日,我再次到贵州处与黄某就购买的长安欧尚汽车进行交流。黄某再次明确承诺,当时销售给我的长安汽车确实是新车,从头到尾都是新车,未进行过任何维修。经贵州员工联系长安销售大区经理,确认该车在销售给我之前进行过更换前杠中网和中央显示屏总成两次厂家授权三包。但我对此不认同,厂家授权三包不应该体现在维修记录中,且为自费维修。在交谈快结束时,贵州员工说更换中央显示屏总成他们知情,更换前杠中网他们不知情。

投诉回复

长安汽车厂家回复:客户反映的问题,公司高度重视,已安排工作人员联系处理,如需帮助,欢迎您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400884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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