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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大众奥迪Q5方向机故障转向失灵

  • 投诉编号:【264485】
  • 投诉时间: 2018-03-23 15:32
  • 投诉品牌: 一汽奥迪
  • 投诉车系: 奥迪Q5
  • 投诉车型: 2015款 40 TFSI 进取型 5座

投诉内容

2018年3月初,应约和朋友去20公里外的地方吃饭,到了约定的时间,我接了两个朋友上车出发。当时行驶的道路是新修的一级公路,部分路段还未完全完工,雨后,一些路面有少量坑洼积水,车辆行驶了5分钟左右,控制屏幕上出现了黄色故障灯,同时出现了“转向系统故障,可以继续行驶”字样(大致是这样,个别字可能有所不同),我赶紧停车,下车绕车一周,车辆外观无异常情况,胎压也正常,和朋友商量了一下,都认为既然提示是“转向系统故障,可以继续行驶”,另外车辆外观无异常情况,那就依照提示继续行驶吧,于是,我们一行继续驾车行驶,二十分钟左右,约行驶了15公里左右,车辆方向瞬间失灵,转动不了,同时控制屏幕上出现了红色色故障灯,同时出现了“请勿驾驶,车辆转向存在故障”字样,我赶紧急刹车,总算是把车刹住,大家也是大吃一惊,幸亏是当时车速不快,且后方无车,有惊无险,没有造成交通事故。事后,我们联系了原购车经销商,问明了车辆购置时间和行驶公里数后(三年差一个月、29000公里,应在质量保修期内,质量保修期是三年、100000公里),他给我发来了离我最近的4S店位置,说全国的4S店的服务都一样,不必舍近求远到原购车店维修,让我把车拖去检查维修。按照经销商发过来的地址,我叫人把车拖到了最近的奥迪4S店,第二天,服务人员打来了电话,说是车辆方向机故障,需更换。然后说底盘无擦痕,但方向机上面多了一个什么扎带之类的,意思是说有人为动过的意思,不能免费保修,需要自己掏钱修理。我是2015年3月底买的奥迪Q5,当时看中的就是奥迪的质量、品牌和服务。还有二十多天才到三年,至今跑了不到三万公里(29000公里左右),一般是节假日家用,平时偶尔代步一下。自从买车后,车辆从来只在一个地方保养(买车时,4S店送的5次免费保养,二次保养时接受了4S店所推的套餐服务,一次性交了套餐服务的费用)。近三年来,车辆运行情况良好,除了有一次车辆尾气排放的那个黄色故障灯亮了,在购车的4S店稍作清理消除外,尚无其他异常情况发生。所以,当现在修理的这个4S店服务人员打电话这样说的时候,我们很是愕然一惊,赶紧打电话询问购车的4S店,他们回复说方向系统一直正常,所以根本就没有动,也无需动,我问买车的时候原车会不会带有这个扎带,他们说应该不会有的,我摸着良心自问,我的的确确没有动过什么方向机的,我的车辆方向机系统一直很正常,也没有这个必要。今天,我要这里投诉奥迪Q5方向机重大设计缺陷问题,我认为奥迪Q5方向机存在重大设计缺陷,给消费者带来了严重安全隐患和经济损失。缺陷存在以下两个方面:1、控制屏幕上出现黄色故障灯时,同时出现了“转向系统故障,可以继续行驶”提示,这个提示是一个重大错误提示。理由是,驾驶人按照这个提示,将会造成两个严重的后果:首先,是驾驶人和乘员生命安全后果,驾驶人是按照这个提示继续驾驶的,二十分钟左右车辆方向就瞬间失灵的,幸亏当时是以时速30公里行驶平直的公路上面,且后方无车,如果当天是以时速100公里行驶在高速公路,或者是以时速80公里行驶在弯曲的盘山公路上时,车辆方向瞬间失灵,其后果可能是车毁人亡、不堪设想啊(若不相信可做技术鉴定),所以说这个提示设计是个重大错误,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其次,因为这个提示,驾驶人会依照提示而继续行驶,因此造成了方向机系统的损毁,并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如果这个提示是“转向系统故障,禁止继续行驶”,那么驾驶人立即停止驾驶,维修保养人员只需作简单的故障排除工作,即可解决问题,不至于造成方向机系统的损毁,也不会因此给消费者带来重大经济损失。鉴此,科学、合理的故障提示设计应该是“转向系统故障,禁止继续行驶”。而不是可以继续行驶!2、方向机转向系统作为一个关系生命安全的重要系统,且价值不菲,其怕水怕潮,那么就应该重点做好系统的保护工作,特别是密封保护,Q5的方向机故障绝不是个例,方向机转向系统保护措施设计不够合理,易造成故障,导致消费者重大安全隐患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我要求维护一个消费者应有的权利: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第十九条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第四十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第四十八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五十六条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现在,从我的车辆出现故障至今,已经半个月了,放在4S店无人问津。这期间,几经询问、投诉,但制造商和4S店是互相推诿,偶尔做一个程序性的回复,完全没有一个解决问题的方案。在这里,我要求相关厂商,应该正视产品设计缺陷问题,勇于担当,体现一个品牌制造商的胸怀和气魄,积极分析问题、纠正设计缺陷,做好售后服务,尽快的把车辆修好,完善设计,让消费者买的放心、用的舒心,真正的体会到“尊贵和愉悦”!本人保证,我以上陈述的内容均为事实,若有不实部分,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诉回复

一汽-大众奥迪厂家回复:您好!经销商已尽快联系客户,并邀请客户到店检测。经销商承诺根据国家三包法及厂家售后政策,竭诚为客户提供服务,感谢您对一汽-大众奥迪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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