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柯达明锐变速箱异响要求4S店提供交通补偿
- 投诉编号:【251802】
- 投诉时间: 2018-02-06 15:45
- 投诉品牌: 上汽大众斯柯达
- 投诉车系: 明锐
- 投诉车型: 2015款 1.6L 手动 逸俊版
投诉内容
本人车出现变速箱异响问题,2018年1月13日到山东省枣庄市4S店进行维修,15日鉴定为变速箱问题,要进行更换变速箱,1月28日维修完成,我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第19条规定: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每次修理时间(包括等待修理备用件时间)超过5日的,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给予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向4S店申请维修期5天以外的交通补助,而4S店给我的回复是他们的赔偿时间是按三包期2年5万公里计算,不是包修期3年10万公里,4S店的算法违反了第19条,所以申请帮助。
投诉回复
斯柯达厂家回复:经了解,经销商已联系客户沟通解释,并协商达成一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