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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克君越4S店未缴纳购置税产生滞纳金不予承担

  • 投诉编号:【235943】
  • 投诉时间: 2017-12-07 16:06
  • 投诉品牌: 上汽通用别克
  • 投诉车系: 君越
  • 投诉车型: 2016款 28T 自动 豪华型

投诉内容

别克君越购置税缴纳到4s店店里一直未去交产生滞纳金不予承担,2016年12月11日,在上海别克4s店购买一台君越,2017年1月18日去提的车,因为要上沪牌,销售员告知我把所有费用一并划到公司账户上,(上牌费、购置税、保险等)公司来给我缴纳,因店里员工离职,没有做好相应交接工作,以致快一年了这笔购置税还在公司账户上,一直未交纳。因一直未拍到牌照,准备去店里拿材料办理退税事宜,才被告知这部车一直未交税,告知我去外地上牌交税,到时去店里再把钱退我,直到外地交税才知道有滞纳金,现在店里不承担这部分的滞纳金,原因是没有得到客户的授权不承担这部分的责任,经多方位的调解,店里只承担其中一半滞纳金的费用,并且只以保养的形式补偿。这一年没有一个人联系告知我,对于店里的这一解决方式表示不认可,希望店里退回上牌费以及购置税和因店里未及时缴纳购置税而产生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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