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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星卡4S店把事故车翻新销售涉嫌欺骗

  • 投诉编号:【228851】
  • 投诉时间: 2017-11-09 11:07
  • 投诉品牌: 长安凯程
  • 投诉车系: 长安星卡
  • 投诉车型: 2015款 1.2L S201基本型加长

投诉内容

一. 购车经过在2017年4月11日,我去信阳市看车期间,当初销售人员在给我介绍车辆时,所展现的众多车辆均是展厅外摆放的消费者能直接看到的车辆,当我决定购买车型后,销售方便从仓库内把案件车辆开出来,并在2017年4月11日销售给我。二.后期发现车辆销售前被维修在2017年9月份有懂车的朋友告诉我我车辆的前挡风玻璃可能不是原装的,并提醒我可能购买了事故翻新车。于是我就去找销售商询问,先开始经销商还是否认前挡风玻璃在车辆销售给我之前被其更换了前挡风玻璃的事实,后期我去工商投诉,销售商最终承认车辆在销售给我之前被其更换了前挡风玻璃的事实(有录音为证). 我买的是新车,在销售期间销售工作人员从没说过此车换过前挡风玻璃,如果购买时知道车辆的前挡风玻璃被跟换过我肯定不会购买,另外我也咨询过多家汽车4s店,对方均告知像这种更换过前挡风玻璃的车辆,会影响二手车的售价,而且销售商后期更换的前挡风玻璃跟原车原装玻璃并非同一个玻璃厂家生产具体一下两点可以看出:1.可以从玻璃上面印刷的组织机构代码和品牌商标图案看出,销售商更换后的挡风玻璃的商标显示为“FUYAO",组织机构代码显示为”E003562"而经销商店内正常销售的原厂原装前挡风玻璃的商标显示为“CHANGAN",组织机构代码显示为”E000146".因为组织机构代码具有唯一性,所以两个不同的组织机构代码说明两个不同的生产商。2.案件车辆前挡风玻璃左下角有激光防伪码及电话,拨打玻璃厂家400电话明确说明此前挡风玻璃是配件市场玻璃不是原装玻璃。对此可以发现经销商更换的前挡风玻璃为副厂配件并非原厂配件,该副厂玻璃透光性能差、比原长玻璃薄、视线不好、容易起雾水、容易开裂等问题,严重影响驾乘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在店家就是不给解决这件事,同时希望大家购车时一定要注意,信阳市地区的更要注意了

投诉回复

长安欧尚厂家回复:目前厂家会按照国家制定的新三包政策协助客户解决车辆问题,真诚邀约您到长安服务中心检查,如需帮助,欢迎您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400884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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