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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骏560经销商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

  • 投诉编号:【200245】
  • 投诉时间: 2017-06-05 16:08
  • 投诉品牌: 上汽通用五菱
  • 投诉车系: 宝骏560
  • 投诉车型: 2016款 1.8L 智能 手动版 精英型

投诉内容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4S店欺诈消费者购车,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八)夸大或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第十二条:(四)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和使用其提供的或者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对不接受其不合理条件的消费者拒绝提供相应商品或者服务,或者提高收费标准;2017年4月29日说明:1、受害消费者向欺诈、强制购买。询问的是五一优惠,而非4月29日当日优惠、五一前优惠!2、欺诈、强制。9:20受害消费者:五一了,应该比上次还优惠吧?受害消费者:然后,我记得你上次跟我说,咱们店的特点就是可以提裸车,是吧?欺诈、但是交强险必须得上!2017年4月30日说明:1、受害消费者对强制购买交强险,仍然极不情愿!2、欺诈、强制购买强制消费者购买其指定的一家保险公司的交强险!3:35受害消费者:然后,那什么,那个,那交强险,怎么弄啊?是不是还是?欺诈、强制购买嫌疑人张宗双:交强险你过来上就行了。受害消费者:还过来上啊?欺诈、强制购买嫌疑人张宗双:对。受骗事主:唉呀!4:12受害消费者:你哪儿,你昨天那意思,只能,只是那一家保险公司,是吧?还是说有好几家啊?欺诈、强制购买嫌疑人张宗双:就一家!受害消费者:就那一家是吧?欺诈、强制购买嫌疑人张宗双:对!6:19欺诈、强制购买嫌疑人张宗双:把行驶本拿过来,把保险上了!2017年5月2日说明:1、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官网都公布了置换补贴为5000元,欺诈、强制购买嫌疑人张宗双却仍然诈称对此一无所知!应该知道却说不知道,嘴巴说说,是无法免责的!2、正因为欺诈、强制购买嫌疑人张宗双诈称“我都以为是没有了呢”、“紧赶慢赶的给报上了”,才导致消费者提前购车,直接损失2000元!3、尽管欺诈、强制购买嫌疑人张宗双将责任推脱给了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但是其隐瞒了“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的事实,清清楚楚!4、谢谢欺诈、强制购买嫌疑人张宗双“知道的话,肯定不可能让你弄啊”,但是毫无疑问,消费者如果知道了明天便宜2000元,今天也绝不会购买!00:23欺诈、强制购买嫌疑人张宗双:我们还没接到这通知呢!受害消费者:你这没接到通知吗?宝骏官网上都登了。欺诈嫌疑人张宗双:没有!没说呢还!1:14欺诈、强制购买嫌疑人张宗双:他也没通知,也没啥的,咱也不知道,知道的话,肯定不可能让你弄啊,对不!1:29欺诈、强制购买嫌疑人张宗双:那时候我都以为是没有了呢,谁知道他现在给5000。2:01欺诈、强制购买嫌疑人张宗双:他要通知咱压两天也行啊!那时候紧赶慢赶的给报上了,怕没有。3:14欺诈、强制购买嫌疑人张宗双:他给你多少钱,他这个置换的都是厂家出,他就是给你10000,我也愿意,对不对!受害消费者:是是!欺诈嫌疑人张宗双:这跟我没关系,这都是厂家的事!要求:1、欺诈消费者,退一赔三:原本的置换补贴5000元+三倍赔偿15000元=20000元。2、立即返还所强制购买的交强险费用:1250元。3、故意隐瞒了“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不赶紧购买,3000元的优惠就没有了,形成了欺诈消费者的事实,并且强制消费者购买指定保险公司的保险。强制购买保险部分案例:案例一:行业规定不合法强制搭售行不通2012年12月27日,吕先生在福山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63万的价格购买了途锐TDI,并且签订了合约书,合约书中有一条“此价格必须配合建大客户协议”,并且缴纳1万元的定金。2013年4月2日吕先生在该公司的催促下交纳了18万元的车款。4月7日,车到店后,4S店又通知吕先生,所谓大客户协议就是指车上必须加26800元的精品(导航仪和车大灯),否则不予提车。经过多次协商,最终消费者还是交上了尾款以及26800元,等待提车。在提车时,吕先生发现花费了26800元的所谓精品车灯全部都是附厂的,质量难以保障,因此要求恢复出厂配置,将附厂的车灯换下来,并且退回26800元,遭到了该公司的拒绝后,吕先生投诉到福山区消费者协会。消协工作人员经过调查,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同时发现一些4S店在销售高档车或者热销车型时都会在报价的基础上加价或者附带条件提车,否则消费者就难以购买到或者需要等待很长时间。福山区消协认为,汽车销售公司的这种做法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判定汽车销售公司退回给消费者26800元。案例二:“购车强搭保险”的无奈最近,一位车主在4S店看中了一辆16万元的汽车,最初打算分期贷款购车,因此4S店在原有基础价格上又优惠了1万多元。后来车主决定全款提车,销售人员也同意了,但却告诉他享受车价优惠的前提是必须在其店里买保险,几项保险下来保费达7000多元。车主咨询了保险公司,保险算下来只有5000多元。当车主提出只想买强制险,其他险种暂不考虑时,销售人员却告知车主,不买保险不能提车。占据投诉案件5.4%的商业保险类在甘肃万华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3起争议中尤为突出。据了解,在4S店内买的车险一般是没有折扣的,但是如果客户自己去保险公司购买或者通过电话车险以及网络等渠道购买的话,能够享受一定的折扣。假如你在4S店买车险需要5000元的话,去保险公司买也就4000元左右甚至更少,4S店就是赚取的这部分差价。专家支招: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可追责。4S店行为侵犯了消费者自由选择消费的权利,同时,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因此,消费者选择在哪里购买保险、购买何种类型的保险,是消费者的自由与权利,不需要4S店进行干涉。案例三:在汽车销售市场中,像郑先生和付先生这样被4S店捆绑车险、车贷销售现象有很多,这样的行为到底是否合理合法呢?小今也咨询了秦皇岛市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从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的解释中,可以明确的是4S店是无权要求消费必须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保险。随后,小今也在网上查找了相关资料,4S店汽车销售企业强购保险、要求购买“全险”或要求消费者缴纳“续保押金”,否则押金不予退还的三种行为违反了《消法》赋予消费者的九项权利。律师王悦:按照我们国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时候,享有自主选择的权利。而在本次事件当中,作为4S店来说,在消费者购车的同时,强行搭售保险的行为,从法律上来说是没有法律依据支持的。消费者可以自主选择购买什么样的保险,以及通过哪种渠道购买保险和购买保险的种类。而作为4S店来说,是不能强行搭售消费者购买的。案例四:57.5%消费者被强制保险卖车强制搭售保险、强制捆绑销售、虚假宣传、加价销售,这些汽车销售“潜规则”让消费者反映强烈。有的4S店规定买车必须在店里上保险,也有4S店可以选择不在店内买保险,但如果在店里买商业险,车价优惠多一点,不买优惠少一点。有的4S店不做装饰不给现车,不做装饰没有优惠,有的店则需要加价提车。数据显示,消费者购车时遇到的情况,强制保险的比例高达57.5%,捆绑销售的消费者比例达到43.8%,虚假宣传,信息不实的比例为19.2%,加价购车的比例是13.3%。案例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1条的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同时《保险法》第131条规定,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及其从业人员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者职业便利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而记者调查发现,大多数的4S店都会要求贷款买车的车主必须在店内购买指定保险公司的车险。浙江乐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珏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营者销售商品时,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不合理的条件。周珏称,假如消费者是全款购车,4S店又要求消费者必须从4S店购买保险,即侵犯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消费者可到消协部门进行维权。←可惜,笑话了,像朝阳区十八里店工商所及马某这种坑人害人的畜生人渣,是绝不会为消费者维权的!案例六: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1月“12315”、“96315”两条热线共接到有关“购买汽车引发的消费纠纷120件,较上月投诉(92件)增长30.43%。消费者的投诉主要集中在4个方面,具体包括,第一,消费者购车时仅凭商家的广告宣传和口头介绍,当即支付定金或预付款确定购车意向,事后发现消费不理性或了解的车辆情况与实际不符要求退款;第二,交纳定金后,商家逾期提供或以无车为由拒绝提供汽车;第三,商家不守信,拒绝履行购车合同约定,例如:消费者提车时,商家要求消费者加价或不履行事先约定的赠送车载导航、加油卡、免费提供贴膜、车内装璜等承诺;第四,购车时强制购买保险。

投诉回复

宝骏汽车厂家回复:您好,现已将您的问题反馈,经销商会尽快联系您核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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