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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弗CUV欺诈销售并拒绝履行法定义务

  • 投诉编号:【120127】
  • 投诉时间: 2015-12-16 18:53
  • 投诉品牌: 长城汽车
  • 投诉车系: 哈弗CUV
  • 投诉车型: 2005款 2.8TCI 柴油版 豪华型 两驱 哈弗CUV

投诉内容

长城汽车公司欺诈销售并拒绝履行法定义务!控诉——车管部门明知故犯长期处罚“被套牌”车辆!控诉——环保部门为完成指标“黄标车不够绿标车凑”!控诉——杭州市政府非法剥夺“黄标车”的更新指标!2007年本人看到长城哈弗2.8T柴油版CUN上市,厂家宣称既能环保是欧III排放,但当本人买车时发现是欧II标准,但厂家说这是以最新技术生产的、有ECU+EGR排放控制系统保证排放达标保护环境,当时本人并不完全理解欧III和欧II的具体含义,但能懂得说明书“最新技术”和“保证排放达标”是什么意思,于是买下了。本人从8月开始以电话、电子邮件、长城网站在线互动、快递……等等方式恳求长城公司依法出具《车辆配置证明》,但一直遭到拒绝。让作为车主的本人死都想不通的是:长城宣传欧III为何卖欧II?是“最新技术”为何不肯证明?

投诉回复

哈弗厂家回复:关于客户反馈的问题,由于国家环保法规升级,无法办理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向客户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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