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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诺拉古娜售后用不合规制动液

  • 投诉编号:【103377】
  • 投诉时间: 2015-07-22 16:06
  • 投诉品牌: 雷诺(进口)
  • 投诉车系: 拉古那
  • 投诉车型: 2011款 2.0T 技术型

投诉内容

本人于今年6月在陕西赛威4S店更换制动液,收费540元。该店使用的是ELF品牌ISO4925Class4制动液,这与雷诺保养手册规定的“配备电子稳定程序ESP的车型应使用ISO4925Class6制动液”不符。ISO4925Class4制动液与ISO4925Class6的高温沸点不同,使用不符合技术规范的制动液给消费者留下了安全隐患,且本人更换制动液后出现一次追尾,与刹车性能衰减有关。上述刹车液不符合规定的问题,我已经向涉事陕西赛威4S反映过。对方称其使用的4级制动液由雷诺中国北京总部提供,他们是按总部规范更换的。本人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雷诺在华所有4S店均使用雷诺中国北京总部提供的ELF品牌ISO4925Class4制动液,而雷诺在华销售所有车辆均装有ESP电子稳定程序,这意味着中国大陆凡是更换过制动液的雷诺全系汽车,包括科雷傲、纬度、卡滨、拉古那、梅甘娜等,均存在安全隐患。

投诉回复

雷诺厂家回复:尊敬的客户您好您反馈的问题我们已收到,会尽快将您的问题反馈到当地雷诺授权经销商处帮助您解决车辆问题,如有回复,经销商会及时与您联系,请您耐心等待祝您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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