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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老三包规定对比 电动车主受益/索赔存争议

来源:车质网时间:2021-08-02 10:03作者:李东编辑:刘迎

  质量问题与安全性能故障定义不清 修理记录可能存在争议

  虽然新版“三包规定”扩大了车辆适用范围,并且对生产者和经营者提出了更严苛的要求,但是在一些细节方面,新版“三包规定”尚存一些争议。

  首先,老版“三包规定”中明确指出了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性能故障要统一解决,但新版“三包规定”只提及了质量问题,没有包括安全性能故障,可能会给个别不良经营者制造机会,对产品质量问题和安全性能故障区别对待,遇到安全性能故障不予索赔。

  其次,老版“三包规定”中明确指出修理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修理记录存档制度,且修理记录应当便于消费者查阅或复制,而新版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可能会促使个别不良经营者随意纂改或删减维修记录数据,导致消费者索赔困难。

  此外,在三包凭证补办时间以及书面答复时间方面,老版“三包规定”对于经营者也有着明确规定。对于遗失的三包凭证,经营者需要在接到消费者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办,且补办三包凭证后继续享有相应权利;对于消费者书面要求更换、退货的诉求,老版规定经营者需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或未更换、退货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相比老版中严格的时间规定,新版“三包规定”只对更换、退货做出了10个工作日内答复的要求,对于三包凭证遗失后的补办时间以及更换、退货要求逾期未答复的后果,新版“三包规定”均没有明确指出,这可能会造成个别不良经营者故意拖延时间,致使消费者维权受阻。

  小结:

  总体而言,新版“三包规定”通过精简条目,扩展适用规定的车辆范围,降低消费者的退换车辆补偿成本,对于消费者维权将起到积极助推作用。不过,新版“三包规定”对于细节的把控明显不如老版更好,可能会给不良经营者可乘之机,存在一定争议。相信随着“汽车三包规定”不断完善,经营者和消费者在处理纠纷解决问题上会变得更加轻松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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