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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S店暴力维修导致部件受损应该怎么办?

2011款路虎发现四,3.0T柴油版,八年车,11.9万公里问题1.上月按时到店保养,保养后4s店提出更换刹车片,换完后技工试车并原地空挡大力加油,长达4分钟的空转后车尾排气产生大量黑烟,最终导致发动机“飞车”,致发动机报废。要求更换发动机总成及交通、误工和精神损失赔偿,4s店只赔了新发动机,说不会给金钱补偿。问题2、在这个过程中发现原来在8年里总计11次保养中,每次加注机油的机油量都为7升且按7升收费(官方车主手册注明,3.0T柴油版机油加注量为5.7升±0.2升,且有注明柴油车如加注机油过量会导致发动机严重受损)由于这是4S店导致的重大事故,我们协商提出赔偿交通、误工和精神损失费,以及车辆折损费和过往保养费用的赔偿,但除发动机更换外的其他赔偿4s店表示出了不削一顾,并表示钱集团是一定不会出的,最多用保养次数补偿。想请问一下有哪些法规能支持这次事故的能得到赔偿,同时如何更好的去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2018-09-12 21:15 kidd_wang

专家答复

您好!第十九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每次修理时间(包括等待修理备用件时间)超过5日的,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给予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如果您对结果不满意可以直接去车质网投诉。

2018-09-13 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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