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召回部分麦柯斯汽车
日前,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的要求,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17年11月30日起,召回2006年7月7日至2014年5月15日期间生产的麦柯斯汽车,共计25355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的驾驶席正面气囊装配了高田公司生产的未带干燥剂的硝酸铵气体发生器。气囊展开时,气体发生器可能发生异常破损,导致碎片飞出,可能伤及车内人员,存在安全隐患。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换驾驶席正面安全气囊模块,以消除安全隐患。
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将以挂号信、电话或短信的方式主动向用户发出通知,车主可通过预约到经销商处进行检测与零件更换,排除安全隐患,用户如有疑问,可以直接与就近的经销商联系或拨打以下免费客户服务热线:400-887-7766(手机拨打)、800-810-8168(座机拨打)。车主也可登陆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www.dpac.gov.cn)以及关注微信公众号(AQSIQDPAC)了解更多信息。此外也可拨打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
召回车系 | 车型 | 年款 | 数量 | 生产日期范围 | VIN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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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柯斯 | 2.3L 时尚型 5座、2.3L 时尚型 7座、2.3L 豪华型 7座、2.3L 旗舰型 7座、2.3L 旗舰型 导航版 7座 | 2008 | 25355 | 从:2006-07-07至:2014-05-15 | 从:LVSFFSAF06F000001至:LVSHFSAF7EF814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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