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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件种类范围与三包凭证

来源:车质网时间:2013-11-06 15:28编辑:刘迎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4)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标准化杂志社、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神龙汽车有限公司、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曾毅、柳成洋、巫小波、王琰、曹伶俐、李涵、吴友生、赵宏春、丘建国、宋娟、李菡、王戎、张毅炜、胡建成、潘权尤。

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件种类范围与三包凭证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汽车产品(以下简称“汽车产品”)三包涉及的主要总成的主要零件、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以及三包凭证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和修理者履行汽车三包责任的相关活动。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三包 repair,replacement and return warranty of automobile

  <汽车>汽车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和修理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因汽车产品质量问题,对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行为。

  注:质量保证期包括包修期、三包有效期和易损耗零部件的质量保证期。

  2.2 总成 assembly

  <汽车>由若干零件、部件、组合件或附件组合装配而成,并具有独立功能的汽车组成部分。

  注:包括发动机、变速器等。

  2.3 系统 system

  <汽车>为实现规定功能以达到某一目标而构成的相互关联的集合体或装置。

  注:系统主要包括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等。

  3 主要总成的主要零件种类范围

  3.1 发动机、变速器总成的主要零件种类范围

  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其种类范围应至少包括表1所列出的内容。

  3.2 汽车系统的主要零件种类范围

  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主要零件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其种类范围应至少包括表2所列出的内容。

  4 易损耗零部件范围

  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及其质量保证期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生产者明示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不应超出表3所列出的范围。

  5 特殊零部件范围

  汽车产品中需要根据车辆识别代号等定制的特殊零部件包括防盗系统和全车主线束。其中,防盗系统不应超出点火锁芯、钥匙、防盗控制单元。

  6 三包凭证

  三包凭证可包括正反两面,其中正面应至少包括产品信息、生产者信息、销售者信息、三包条款等;背面应列出其他汽车三包相关信息。

  其他三包相关信息主要包括:

  ——主要总成和系统的主要零件种类范围;

  ——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及质量保证期;

  ——退换车的使用补偿系数及计算公式;

  ——需要根据车辆识别代号等定制的特殊零部件信息。

  三包凭证正面内容见附录A,背面内容见附录B。

  生产者可根据修理者的网点分布、数量等情况,将修理者信息另附资料予以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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