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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明后两年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

来源:爱卡汽车时间:2020-04-24 09:11作者:赵宗烨编辑:王厅

  2020年4月2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汽车消费,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购置时间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上注明的日期。

  对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新能源汽车经销商(以下简称汽车企业)在上传《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进口机动车《车辆电子信息单》(以下简称车辆电子信息)时,在“是否符合免征车辆购置税条件”字段标注“是”(即免税标识)。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汽车企业上传的车辆电子信息中的免税标识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审核的信息传送至税务总局。税务机关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核后的免税标识和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或有效凭证),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2020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

  事实上,为了提振新能源汽车消费,多地区已经出台了相关政策,其中广州市发布的《广州市促进汽车生产消费若干措施》中指出,2020年3月至12月底,按照鼓励技术先进、安全可靠原则,在使用环节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每车1万元综合性补贴;湖南省也明确表示鼓励各地对无车家庭购置首辆家用新能源汽车给予支持。虽然疫情造成的影响非常大,但相信在各部门的领导下,新能源汽车市场很快将重回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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