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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获电动车生产资质 小鹏汽车选择海马代工

来源:腾讯汽车时间:2017-09-30 09:56编辑:王家浩

  海马汽车29日晚间公告,公司与广州小鹏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小鹏品牌汽车合作制造框架协议》,双方共同合作从事新能源汽车生产活动,初步确定协议产品的生产产能为5万辆/年。

  今年五月,国内智能新能源汽车项目小鹏汽车今日宣布投产计划,将与广东肇庆市政府共同合作进行基地投产,总投资达100亿元级别,总用地规模将达3000亩。

  据了解,小鹏汽车一直未能获得电动车生产资质,此次借助海马代工能够保证其首款产品顺利上市。

  公告显示,在双方协商约定的范围内,小鹏汽车将授权海马汽车有限公司使用其商标和相关技术,生产协议产品;海马汽车有限公司负责协议产品的生产。

  双方初步确定协议产品的生产产能为 5 万辆/年,并且,首款协议产品预计将于 2017 年年底前量产。

  以下为公告全文:

  海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汽车合作制造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9月2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海马汽车有限公司与广州小鹏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小鹏汽车”)签署了《小鹏品牌汽车合作制造框架协议》,双方将合作开展研发、生产、销售小鹏新能源汽车(简称“协议产品”)。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作项目

  1、双方共同合作从事新能源汽车生产活动。在双方协商约定的范围内,小鹏汽车将授权海马汽车有限公司使用其商标和相关技术,生产协议产品;海马汽车有限公司负责协议产品的生产。

  2、双方初步确定协议产品的生产产能为5万辆/年。

  3、双方同意,未来在合作项目的基础上,双方可探讨进一步深入合作的可能性。

  二、项目进度

  1、双方协商约定合作项目时间进度计划,共同支持按期完成协议产品的研发与生产准备等工作。首款协议产品预计将于2017年年底前量产。

  2、合作项目的具体时间进度最终以双方协商确定的计划为准。

  三、合作双方的主要义务

  (一)海马汽车有限公司主要履行以下义务

  1、负责协议产品的公告目录申请等工作。

  2、与小鹏汽车协商并制定协议产品的生产能力建设方案(含设施、设备、人员),协助小鹏汽车进行协议产品的生产准备。

  3、在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量产经双方共同确认的质量标准的协议产品。

  (二)小鹏汽车主要履行以下义务

  1、确保协议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市场竞争力。

  2、明确协议产品定义和开发方式,向海马汽车有限公司提供协议产品的技术信息,推进合作项目按计划完成生产准备工作。

  3、提供生产协议产品所需的零部件及相关物料,支持海马汽车有限公司按双方共同确认的项目计划生产协议产品。

  四、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本协议到期后,双方若无异议,本协议自动延续有效。

  五、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有效性、解释、执行及履行和争议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尽可能协商解决;双方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向郑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之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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