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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十大新能源汽车政策盘点

来源:汽车市场网 时间:2016-12-07 11:15作者:梅朔编辑:赵旋丞

  2016年转眼已经进入最后一个月了。回顾这一年的新能源汽车市场,由于受到骗补和国家补贴迟迟没有定论的影响。新能源汽车并未在今年的得到实质性的发展。

  2016年前10个月,我国新能源汽车的总体产量是32万辆,其中纯电动汽车产量大约24万辆,占75%;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量7.7万辆左右,占25%。这是当前新能源汽车市场的一个概况。

  虽然销量受到一定影响,但是不可否认新能源汽车会一直作为国家汽车产业优先发展的重要方向。据统计,截至目前,国家共出台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59项,小槑筛选了其中十条最“牵动人心”的法律法规和大家一起分享。

  一、《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目录》

  关注指数:★★★★

  时间:1月14日

  1月14日,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第1批),共有247款车型进入此次目录。原《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车型,自2016年1月1日起废止。

  在纯电动轿车方面,北京、华泰、华泰元田、中华、吉利、吉利美日、江淮、力帆、长安、比亚迪、奇瑞、荣威等12个品牌的车型入选。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方面,比亚迪、荣威、传祺三个品牌的车型入选。另外,传祺、中华增程式混合动力轿车,华泰圣达菲纯电动多用途乘用车,御捷马纯电动运动型乘用车入选此次目录。

  纯电动客车方面,福田、大通、安凯、宇通、海格、金龙、恒通、申龙、南车、星凯龙、江西、南车时代、蜀都等品牌的车型入选。

  点评:自2009年8月开始推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历经76批,新能源车产品技术迅速提升,产品标准也快速规范,以前的产品设计与目前的法规要求已经有较大的差距,有必要重新审定产品和符合技术标准的范围,这样才能有效的推动产品升级和现有销售产品的技术进步。

  二、《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

  关注指数:★★★★★

  时间:1月18日

  1月18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旨在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培育良好的新能源汽车应用环境,2016-2020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安排资金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给予奖补。

  通知规定奖补对象,中央财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奖补资金是对充电基础设施配套较为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较大的省(区、市)政府的综合奖补。

  点评:“十三五”期间,中央政府通过把充电基础设施奖励与省市新能源汽车推广量绑定的方式,刺激地方政府保持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势头。政府奖励意不在充电而在地方新能源汽车推广量。

  三、《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和《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关注指数:★★★

  时间:2月4日

  2月4日上午,工信部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范条件》”),要求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企业建立完整的可追溯体系,包括且不限于废旧动力蓄电池来源、主要参数、拆解检测、综合利用及产品流向等内容,建立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数据库。

  《规范条件》中规定动力蓄电池是指为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提供能量的蓄电池,主要包括金属氢化物镍动力蓄电池和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废旧动力蓄电池包括经使用后剩余容量及充放电性能无法保障新能源汽车正常行驶或因其他原因拆卸后不再使用的动力蓄电池;报废新能源汽车上的动力蓄电池;经梯级利用后报废的动力蓄电池;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生产过程中报废的动力蓄电池;其他需回收利用的动力蓄电池。

  废旧动力蓄电池的综合利用是指对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进行多层次、多用途的合理利用过程,主要包括梯级利用、资源再生利用、原材料能量回收利用等。

  点评:该规范和管理办法能促进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产业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提高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水平。

  四、《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补充通知

  关注指数:★★★

  时间:4月29日

  通知要求未列入公告的单体和系统企业,在申报《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时,应按《汽车动力蓄电池产品检验标准目录》要求对典型产品进行检测,并提供具有动力蓄电池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采用未列入目录企业单体产品的系统企业申报时,需同时提交具有动力蓄电池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单体产品检测报告。

  点评:新标准的制定有望在一定程度上打击那种不具备技术条件的企业,还能避免由此带来动力电池产能过剩的风险,并为整个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带来积极的影响。

  五、《新能源汽车碳配额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关注指数:★★★★

  时间:8月11日

  8月11日,发改委办公厅发布《新能源汽车碳配额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遵照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为加快建立促进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的市场化、法制化长效机制,加强对汽车温室气体排放的控制和管理,我们研究制定了《新能源汽车碳配额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新能源汽车碳配额,是汽车企业生产(不含出口)和进口的新能源汽车在使用过程中相对于燃油汽车减少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企业可以通过生产、进口新能源汽车生成新能源汽车碳配额或从碳排放市场交易获取新能源汽车碳配额。该办法自2017年开始试行,2018年正式实施。”

  点评:碳配额办法的出台,体现了政府引导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思路的转变,由补贴激励转为恩威并济,由过往的财政补贴转为对车企的配额约束,由他驱到自驱,有望建立新能源汽车产业市场化、法制化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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