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行业>正文

汽车三包开征民意 质量问题拟可退车

来源:北京青年报时间:2013-01-04 11:48编辑:牛钢

  家用汽车产品的易损耗零部件如果在其质量保证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易损耗零部件。记者2日从国家标准委获悉,《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件种类范围及三包凭证》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出台,1月31日前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新标准明确,“汽车三包”的概念是指汽车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和修理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因汽车产品质量问题,对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行为。

  其中,质量保证期包括包修期、三包有效期和易损耗零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标准规定,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两次总成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总成和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

发表我的评论

提交评论
0/500 字

网友评论

更多>> 专栏·评论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