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企格式协议条款太霸道 对此您怎么看? (单选)
- 发起时间:2022年5月24日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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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时间:2023年5月24日 15:00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发展迅速,市场规模日益扩大,与此同时,与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相关的各类问题也逐步浮出水面。5月19日,江苏省消保委发布了《新能源汽车行业不公平格式条款调查报告》。调查共收集14家新能源汽车企业的47份协议,梳理出10个方面共15项不公平格式条款问题。此前车质网也曾针对国内汽车市场中车辆购买合同缺乏统一规范,不公平条款导致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等问题进行过相关报道。如今,车企单方面制定的与车辆相关的格式协议条款,进一步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看,这14家新能源车企协议一般分为用户协议和隐私政策两部分,有部分车企根据登录途径不同分为APP使用协议和网站协议;还有部分车企针对延伸服务、售后保修等分别单独制定条款。而在这些格式条款中出现了许多不公平的内容,例如车企单方修改协议的权利,同时免除单独通知消费者的义务; 企业的免责条款过于宽泛,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和义务; 协议中存在大量不规范收集个人信息的情况等,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财产权、知识产权和公平交易权,扰乱了平等交易的市场秩序。对此,您有何看法?
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家有关部门应加强监管: | 28 (93.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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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消费者权益相关的条款企业应予以明示: | 2 (6.7%) | |
对于要签订的协议条款,消费者自身也应仔细核对: | 0 (0%) | |
协议条款为自愿签订,企业和消费者都需承担责任: | 0 (0%) | |